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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无常,所以不值得羡慕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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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8-22 21:4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有句营销文案,说“凡是不可持续的,就不值得羡慕”,当然通常下文是如何接一根自动出水的管道,或者拥有持续冒钱的聚宝盆。但这句话本身,却是值得深思与回味的。


从佛法来看,无常【“没有什么是可以持续的”(恒常之不可得)】是诸法(事物)的本性,而这是决定无疑的事情。但佛法又不是消极的,佛法说如果能借由此深彻的领悟,而达到“毕竟空”的境界,就可以解脱六道轮回,永断无明,拔苦众生。


从不可持续即不值得羡慕来看,一个行者必须透过对“无常”的深思,而不再羡慕这个世间乃至所有可预见而存在的世间,才能真正开始迈向解脱,否则连一步都跨不出去。


然而我又想,佛陀当年也是从此处而一路走过去的么?还是在那菩提树下夜睹明星的一刻,顿超了所有的路程?


------------------
翻墙而来,不回勿念。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8-8-25 13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龙吟 于 2018-8-25 14:02 编辑
永真 发表于 2018-8-25 01:45
我觉得在一些专讲有为法的经论中或联系上下文的特定语境中“诸法”这个词汇代指有为法这并不奇怪。但说 ...

喔~~原来你还在纠结这个啊。。。

在佛法中,有为法和无为法,以及世俗谛和胜义谛在不同的宗义基础上所阐述的内容是不同的,这是一个比较大的话题,我也无法在这里就各宗的立场而做详细的说明。

不过既然这里是格鲁社区,当然秉承自宗的立场,对此,我或可稍作解释,以期大家能够厘清概念共同进步。

首先引用几段文字:
三界从缘生      故说名有为
彼由彼性空      说名有为空

若无生住灭      是法名无为
彼由彼性空      说名无为空

总言无性者      是说无为法
彼由无性空      名为无性空

——《入中论颂》

大家应该都知道入中论在格鲁自宗内的分量,上述说的很明确了——若无生住灭,是法名无为。

如果在文义上还有不太理解的地方,可以看《入中论自释》或《入中论善显密意疏》或还有法尊法师的《入中论讲记》。

从入中论的这些文字来看,无为法是相对于有为法而说的,有为法具有生、住、灭的三相,无为法刚刚与之相反,是没有这三相的,所谓‘不生不住不灭’,是无为法的定义。

从这里可以看到,无为法的本意,是对众生执有实在有为法而说的。但很多人不了解这个意思,在有为法之外,以为另有一个无为法的存在。

其实,无为是不离有为的,只能对待有为而说无为,从无为的说明中,指出有为法的如幻不实,彻底的否定实有生、住、灭性,亦即从这否定上,假名说为不生不住、不灭的无为法。

因此,无为所以名为无为,实即是指的无自性的本性空寂,亦即是开显缘起空义的,哪里会另有一个真实不生不住不灭的无为法呢?

所以上面入中论又写道:彼由无性空,名为无性空。

那种认为无为法,是非因缘生所生,如虚空一样的恒常,是既不可破、亦不可坏的常住不坏的观念,不是我们格鲁自宗的观点。

在格鲁自宗看来,无为只能是相对于有为而说的,无为不是别于有为而另有无为,无为其实就是有为的实相!除了有为的实相,再没有一个其他的无为可得。有为既是空无自性的,无为当然亦空无所得,所以入中论又写道:总言无性者,是说无为法。

以上略释格鲁自宗对无为法的阐述,如果想要完全厘清,那还需要从宗义的角度去学习各宗的理路,这里就不展开了。



另外关于我写的"诸法",在你对无为法错误理解(非自宗)的基础上,相关质疑都显得毫无道理。我希望你不要纠缠于如何找到或猜测我的错,而是因此能学习到更正确或更明确的佛法正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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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8-8-23 23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8-8-23 13:38
括号中的内容并不能反驳二楼的质疑

括号里面的内容是先写的,质疑在其后,所以我这不是后来的反驳,而是先验的立论。我就担心有人会对诸法这个词有误解,所以加了“事物”二字,好让他们有通俗的理解。

鸡蛋里挑骨头,我就不想再解释了,没工夫去扯。但如果真的有人还以为这就是骨头,那恐怕要么是书读少了,要么是书读傻了。。。。。。

有为法是有生有灭的缘起法;此缘起法的寂灭性,即不生不住不灭,名无为法。这个认知应该是佛法入门的常识,所以我写的“诸法”当然指的是前者,而且在诸多经论中,“诸法”这个词约定俗成就只有两个意思,一个就是上面写的缘起法,一个是佛法次第。

比如:
诸法缘起者,乃因自性空,
此是无等伦,如来所示教。

由说诸法依缘起,非诸分别能观察,
是故以此缘起理,能破一切恶见网。

事空如像等,依缘非不许,如从空像等,能生彼相识,如是诸法空,然从空事生。

又善男子,此乃诸法法性,随诸如来出不出世,然此法界恒常安位。谓一切法空性,一切法不可得性。

如果我写的这个“诸法”中有骨头,那上面这些文字里的也都应该有,挑不挑就自己看着办吧。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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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8-22 23:25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无常【“没有什么是可以持续的”(恒常之不可得)】是诸法(事物)的本性,而这是决定无疑的事情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不严谨,无常是有为法的本性,而诸法除了有为法还包括无为法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18-8-23 00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龙吟 于 2018-8-23 00:19 编辑

没看到括号吗?特地为你写的。。。。。。
发表于 2018-8-23 12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是非常好的帖子。这是佛法正味。
发表于 2018-8-23 13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龙吟 发表于 2018-8-23 00:18
没看到括号吗?特地为你写的。。。。。。

括号中的内容并不能反驳二楼的质疑
发表于 2018-8-24 09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龙吟 发表于 2018-8-23 23:21
括号里面的内容是先写的,质疑在其后,所以我这不是后来的反驳,而是先验的立论。我就担心有人会对诸法这 ...

缘起涵盖一切有为法和无为法。有为法为聚集众缘而生的事物现象,即无常法;无为法为非聚集众缘而生的事物现象,是常法。缘起不单单针对有为法,而是说一切事物现象(有为法和无为法)都不能脱离其条件而独立存在!
以上是我学到的佛法入门常识,但貌似和龙兄的不同
 楼主| 发表于 2018-8-24 21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paulcong 发表于 2018-8-24 09:03
缘起涵盖一切有为法和无为法。有为法为聚集众缘而生的事物现象,即无常法;无为法为非聚集众缘而生的事物 ...

我有看到你的回复,你的意思是你认为和我所学或所理解的有所不同。

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我要是你,就会回去问老师,或者看书然后开展深度地思考,这样会对法义有更准确的理解,对自己来说也是一种提高。

但你这样说的意思,好像是因为你认为你的所学或所理解的与我的不同,所以我就是错的,你是对的。有这样的逻辑吗?

或者你在暗示我需要给你做出解释,仅仅因为你觉得你所学或所理解的与我的不同。那这样的态度也不是请教,而是质问。但你质问的理由不充分,如果你能引经据典或者引用老师的课受理路来阐述你的观点,这样的质问对双方也是有益的。但你仅仅只是陈述了你自己的观点,那这与我有半毛钱关系?我又不是你师父,需要对你负责。

这里我不想去证明你是错的,虽然你错的离谱,再说一遍那与我半毛钱关系都没有。但为了避免其他读者的误解,我对我自己的观点再做进一步的阐述:

我说:有为法是有生有灭的缘起法;此缘起法的寂灭性,即不生不住不灭,名无为法。

如果读懂了上面这句话,就会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其实是:缘起法的因缘生灭流转(有生有灭)就是有为法;缘起法自性空的寂灭性(不生不住不灭),就是无为法——所以我说的有为法和无为法,其实是缘起法的一体两面。这个道理显而易见。

另外我所表达的意思,符合法藏法师所说的“缘所起法名曰有为,无性真理名曰无为”这句话对有为法和无为法的定义。

如果有人还是觉得我所表达的观点有问题,可以用师承的语录,也可以引经据典来反驳或质问,我非常欢迎大家讨论提高。但如果仅仅是表达自己的观点,那真的没有必要,再说一遍那与我没有半毛钱关系。
发表于 2018-8-24 21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龙吟 发表于 2018-8-24 21:32
我有看到你的回复,你的意思是你认为和我所学或所理解的有所不同。

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我要是你,就会 ...

我初学,也仅仅是交流而已,绝无责难的本意。顺便说一下,我谈到的缘起,以及有为法和无为法的定义,都是北塔云丹法师讲《大乘五蕴论》的时候讲到的,不是我个人的发挥。至于龙师兄提到的“此缘起法的寂灭性,即不生不住不灭,名无为法”的说法,我确实是第一次听说。如果有明确的经论出处或者出自某位法师的开示,那么还请龙师兄不吝分享一下。感恩!
发表于 2018-8-24 22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龙吟 发表于 2018-8-24 21:32
我有看到你的回复,你的意思是你认为和我所学或所理解的有所不同。

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我要是你,就会 ...

另外,龙师兄关于无为法的理解大概是基于台湾的法藏法师。他的水平我不了解也不评论。既然学格鲁,何不依据格鲁的善知识的解释呢?
 楼主| 发表于 2018-8-24 22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龙吟 于 2018-8-24 22:38 编辑
paulcong 发表于 2018-8-24 21:39
我初学,也仅仅是交流而已,绝无责难的本意。顺便说一下,我谈到的缘起,以及有为法和无为法的定义,都是 ...

这是常识,不用搞那么复杂吧,既然你说了你的观点出自《大乘五蕴论》,那我们一起来看这一段原文:

云何无为。谓虚空无为。非择灭无为。择灭无为。及真如等。云何虚空。谓若容受诸色。云何非择灭。谓若灭非离系。此复云何。谓离烦恼对治而诸蕴毕竟不生。云何择灭。谓若灭是离系。此复云何。谓由烦恼对治故诸蕴毕竟不生。云何真如。谓诸法法性法无我性。

注意最后一句:云何真如。谓诸法法性法无我性。

这一句已经表达的很直白了,如果你还看不懂,可以问一下你所说的那位云丹法师。
如果你觉得他解释的和我不一样,那你还可以去问夏坝活佛。
如果夏坝活佛还是和我解释的不一样,那你就听夏坝活佛的,一定是我错了。


我说的法藏法师是写《华严经探玄记》的那位,不是什么台湾的法师。。。

发表于 2018-8-24 22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龙吟 发表于 2018-8-24 22:34
这是常识,不用搞那么复杂吧,既然你说了你的观点出自《大乘五蕴论》,那我们一起来看这一段原文:

云 ...

感恩龙师兄分享!现在大概听明白您讲的意思了
发表于 2018-8-25 01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龙吟 发表于 2018-8-23 00:18
没看到括号吗?特地为你写的。。。。。。

当时手机上真没看清 ^_^
发表于 2018-8-25 01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永真 于 2018-8-25 01:47 编辑
龙吟 发表于 2018-8-23 23:21
括号里面的内容是先写的,质疑在其后,所以我这不是后来的反驳,而是先验的立论。我就担心有人会对诸法这 ...
而且在诸多经论中,“诸法”这个词约定俗成就只有两个意思,一个就是上面写的缘起法,一个是佛法次第。

我觉得在一些专讲有为法的经论中或联系上下文的特定语境中“诸法”这个词汇代指有为法这并不奇怪。但说“诸法”这个词只是代指有为法而没有统指有为法和无为法这就不严谨了。从更高层次来看,不限定于专讲有为法的经论中“诸法”通常是统指有为法和无为法,这些经论中讲起有为法也不会用“诸法”一词代指。比如“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”“諸行盡無常,緣生法皆滅”等等。 最为著名的四法印中有“诸行无常,诸法无我,”的表述,这里的诸法就是统指有为法和无为法,诸行是专指有为法。
您有没有注意到四法印中为什么不说诸法无常,而是诸行无常?就是因为诸法无常表述不严谨。

您在此引用的经论原文也没有和您的观点 “无常是诸法(事物)的本性”同义者,换言之,您引用的经文并不直接表述诸法无常,而是表述诸法缘起性空,相对来讲,您的表述比起您引用的经文依然不够严谨,当然,比起不加括号注释要严谨一些。何况按格鲁派多识仁波切的观点,广义缘起也包括无为法。我所看到的经论表述无常的都是有为法无常,或诸行无常,没有诸法无常或一切法无常的词句。您尽管加了括号,但恐怕还是不够清晰,可能会让人误会,比如云水堂主师父曾经一时疏忽就曾说过“我们俩和永真又开始夏虫语冰了。无为法的定义是离生、灭、住。怎么会是常法?”这样的把无为法归类为无常的错误表述。同时可以看出来堂主师聊天的对象也是把无为法归于无常法的。何况您之前也说过“在我的知识里,凡认为是常就一定是自性实执”“常只有一种情况,那就是从他那边实有自性成立。”——您看看,您之前也是不承认无为法是常的,您之前也是潜意识认为所有法都是无常,所以借此机会把问题辩论清楚还是有意义的。
发表于 2018-8-25 07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南柯一梦 于 2018-8-25 08:30 编辑
永真 发表于 2018-8-25 01:45
我觉得在一些专讲有为法的经论中或联系上下文的特定语境中“诸法”这个词汇代指有为法这并不奇怪。但说 ...

您也很会说。有为无为还是人类自己潜在存在的理性表达,依旧有“人类法证量的天然存在”,因此依旧不能了义表达。故金刚经说我法2空,其中法指灭人我后所得法,虽有除主观因素,仍潜在依托人类形影种类理解或特定空间对法的理解和表达,所以天然含有人类人种属的属性,对于其他种属生命而已,未必能受用,比如同一个东西,六道的觉受未必相同。同样,娑婆世界,南瞻部州的佛法表达,对北俱芦洲而已,未必能马上受用,需要格式转化和翻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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